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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关于下发2022年预防接种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1 15:48:41  浏览数:965 

各县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

    为深入贯彻《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监管,持续做好传染病专病专防工作,依据省卫生监督中心印发的《陕西省预防接种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我支队制定了《2022年预防接种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汉中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2022年6月1日


2022年预防接种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根据《陕西省预防接种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2022年全省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预防接种工作,促进提升我市预防接种监督执法水平,建立监督执法长效工作机制,自2022年6月起,在全范围内开展预防接种专项执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全覆盖,辖区预防接种单位不低于30%。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疫苗包括新冠疫苗的接收、储存、接种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宣传、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情况。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将疫苗流通和接种相关信息全面纳入疫苗电子追溯系统和免疫规划信息系统管理情况。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的管理使用登记和报告情况。包括购进、分发渠道,索取相应材料(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的情况。

    (四)接种单位疫苗接种情况。包括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理和报告、接种单位疫苗公示和接种告知(询问)情况,重点检查“三查七对一验证”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专项检查。各县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统一标准,结合辖区实际和其他专项及日常监督工作,统筹安排,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切实做好预防接种监督执法工作。

    (二)严密组织,加大监管力度。各县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要结合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工作,采取现场指导、明察暗访、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的预防接种工作特别是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支队负责委属委管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检查及各县区的督导抽查,各县区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辖区的监督检查工作。

    (三)总结经验,及时上报情况。各县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在对预防接种专项整治工作中辖区疾控机构和预防接种单位监督检查过程中规范检查程序,重视结果汇总分析,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本辖区整改落实和“回头望”措施,一抓到底,力促整改到位,加大对重点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10月20日前将检查结果上报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联系人:李娜,赵春燕

电话:0916-2684001

邮箱:hzygk01@163.com

附件:1.预防接种监督检查表(疾控机构)

     2.预防接种监督检查表(接种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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