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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卫生健康监督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汉卫计监函〔2021〕6号)
发布时间:2021-04-17 10:09:38  浏览数:3110 

汉台区、南郑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支队相关科室:

  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以下简称“十四运”)跆拳道和铁人三项等赛事将于20215月—10月在我市举行,根据省、市关于“十四运”筹备工作方案精神及各项工作部署安排,为切实做好赛事期间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制定卫生健康监督保障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委、政府的工作部署,根据市卫生健康委要求,卫生监督职、科学监控风险落实卫生监督保障任务,全力做好待酒店公共场所、生活饮公共卫生监督保障工作,加强对指定医疗机构的监管,保组织位、落实位、位、风险控制位、应急处置位,会卫生全。

  二、组织机构

  成立“十四运”卫生健康监督机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支队支队长

  副组长:罗    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王润清  汉台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

      肖文成  南郑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公共场所、饮用水与应急、医疗机构与传染病防控3个督导巡查组。汉台、南郑派驻驻点监督员,人员组成如下:

  领       主任:罗玮  成员:张晓静、刘镇、段春艳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保障组     组长:张晓静  成员:李伟、何佳怡、刘思怡

  饮用水与应急卫生监督保障组 组长:段春艳  成员:赵风春、王蕊

  医疗机构与传染病防控保障组 组长:刘镇  成员:谢丽、李娜

  汉台区驻点监督员:张溪梦、杨苗、雷红梅、宋永福、陈小海、张昕

  南郑区驻点监督员:兰飞、桂凯、刘俊波、李庆玲、熊红英、陈艇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负责十四运会赛事期间卫生监督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指挥,根据需要或遇特殊情况,统筹调度全市卫生监督力量。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十四运会赛事期间卫生监督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以及新闻宣传、信息汇总上报、应急处置和卫生监督舆情处置等工作。

  (三)公共场所卫生监督保障组:负责对比赛场馆、接待酒店的住宿场所、游泳场、美容美发沐浴场所等及其使用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泳池循环过滤消毒设备、专用消毒间、公共用具(品)等卫生设施设备进行卫生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意见,对问题突出且未落实整改措施的,依法查处,必要时通过媒体予以曝光。(表1、表2、表3、表4、表5

  (四)饮用水与应急卫生监督保障组:负责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单位的接待酒店、比赛场馆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赛事期间每日对场馆和接待酒店中二次供水、直饮水、现制现售水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水质及游泳池水现场快速检测。(表1216、表17、表18、表19、表24

  (五)医疗机构与传染病防控保障组:负责对承担运动会医疗服务保障任务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驻比赛场馆和运动员驻地医疗站点的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运动会项目可能涉及的科室、病区、项目。查处周边无证行医行为。(表25-32

  (六)驻点监督员:负责赛事期间每日对接待酒店、比赛场馆的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进行巡查,要求接待酒店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监控,建立每日健康查验制度,安排专人落实“健康码”扫码、测温,定时进行场所消毒等疫情防控措施。并对公共场所空气质量卫生学指标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要求立即处理、整改到位。对各类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并及时通报同级相关部门;对重大卫生问题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赛事结束后,对监督保障开展情况进行资料汇总,形成书面工作总结,与汇总表一并及时上报市支队。(表1-11;表13-23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做好赛会期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加强赛事期间的组织领导工作,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工作组高度重视、尽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严肃工作纪律。各工作组要严格依法行政、依规办事,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参加“十四运”保障工作的监督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依法履职,用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扎实的工作作风保障赛会的顺利举行。对违规违纪、疏于职守,造成不良影响的监督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加强信息上报。各工作组要加强工作信息的收集、反馈、上报和工作档案整理,对“十四运”保障期间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对发生可疑饮用水污染、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处置。

  (四)做好工作总结。各工作组要求认真落实监督保障任务,做好卫生监督、检测记录归档工作,及时完成保障工作档案整理、总结上报工作。

 

  附件:1 住宿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表

     2 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表

     3 沐浴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表

     4 美容美发场所卫生监督检查表

     5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监督检查表

     6 住宿场所日常监督(巡查)表

     7 游泳场所日常监督(巡查)表

     8 沐浴场所日常监督(巡查)表

     9 美容美发场所日常监督(巡查)表

     10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日常监督(巡查)检查表

     11 日常现场快速检测记录表(住宿场所)

     12 日常现场快速检测记录表(游泳场所)

     13 日常现场快速检测记录表(沐浴场所)

     14 日常现场快速检测记录表(美容美发场所)

     15 每日现场快速检测记录表(集中空调)

     16 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表

     17 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监督检查表

     18 管道直饮水卫生监督检查表

     19 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表

     20 集中式供水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巡查)表

     21 二次供水单位日常监督检查(巡查)表

     22 管道直饮水日常监督检查(巡查)表

     23 现制现售饮用水日常监督检查(巡查)表

     24 日常现场快速检测记录表(生活饮用水)

     25 医疗机构和人员资质、执业情况检查表

     26 临床用血监督检查表

     27 放射诊疗单位现场检查表

     28 放射诊疗单位现场检查内容

     29 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表

     30 急救转运系统的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表

     3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控监督检查表

     32 采供血机构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评价表

     

 

 

 

 

 

     汉中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支队

      20214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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