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在县卫计局的组织下,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县疾控中心、县供水有限公司对新调整的城区六个自来水末梢水水质检测点进行挂牌确定。
为使生活饮用水卫生符合国家卫生县城复审要求,近年来县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大队进一步加强自来水卫生监督、水质监测等工作,坚持定期对水源地保护、县供水有限公司卫生管理制度、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每日水质自检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县疾控中心于每月20日前在监测点采样,对水质浑浊度、消毒剂余量、耗氧量、菌落总数和总大肠菌群等5项卫生指标进行检验;每年6月丰水期和11月枯水期按规定对出厂水各进行一次涉及水质的36项指标进行检测,并由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大队及时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同时,与县疾控中心、县供水有限公司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就保障城区自来水水质质量相关事宜进行了座谈,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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