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6日,宁强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大队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对宁强县天津医院已使用完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空安瓿依法进行现场集中销毁监督。
本次集中销毁的是2018年1月-12月已使用完的毒麻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具体有:枸橼酸芬太尼注射液、盐酸哌替啶注射液、盐酸麻黄碱注射液、盐酸氯胺酮注射液、硫酸吗啡注射液、盐酸布桂嗪针。销毁过程中,监督员仔细核对医疗机构“麻精一”空安瓶销毁登记表,对销毁空安瓿的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确定无误后由监督执法人员、院分管领导、院医务科、保卫科、药剂科人员签字确认。采取现场破碎方式销毁了所有空安瓿,将破碎的安瓿作为医疗废物统一处理,并对销毁情况进行备案记录,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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