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5至26日在西安召开的“2009年陕西省职业卫生服务暨监督工作会议”、卫生厅法监处处长宋静平就2009年职业卫生监督工作做了重点安排,其中职业卫生监督工作重点为:
1、在全省继续开展职业卫生基本情况调查,市、县、区卫生监督机构要掌握本辖区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企业数、危害因素种类、性质、接触职业病危害人员数等。
2、以存在粉尘、铅、有机溶剂的中、小企业为重点,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逐年提高职业健康体检率。
3、完善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各地、市年内要建立、完善职业病鉴定机构,制定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
4、加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审核审查工作,规范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价、审核、审查行为。
5、加强对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发放诊疗许可证时,必须有具有职业卫生服务资质机构出具的质量、防护监测合格报告。
6、加强职业病报告工作,做到报告及时、准确、有效。
7、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对象要扩展到有关行政领导和企业法人及负责人。
职业卫生科供稿
2009、3、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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