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09年 第15号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大米等粮食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香精香料缺乏工艺必要性,大米等粮食生产者不得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香精香料。
特此公告。
二○○九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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