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上得知:株洲市、阜阳市等市从2009年开始,陆续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审查等审核审查工作纳入行政许可范围。
他们的做法是:市卫生局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将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审查等审核审查工作批准为行政许可项目。建设单位按行政许可的程序在市行政服务中心或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办理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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