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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关于加强2010年中秋、国庆期间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09 08:36:42  浏览数:1574 

 

 

 

 

 

 

 

汉卫监所发[2010]50

 

 

 

市直管餐饮单位、职工食堂:

一年一度的中秋、国庆双节即将到来,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确保市民度过一个安定、祥和的佳节,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          加强行业自律,强化内部管理,夯实岗位责任

今年以来部分餐饮单位思想上有所松懈,自身卫生管理下滑,对食品安全管理不够重视,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因此各餐饮业单位、职工食堂的法人(或负责人)作为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充分认识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性,要以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本,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夯实各岗位的职责,加大对各环节的自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种食品不安全隐患,保证双节期间不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和投诉事件。

二、          控制重点环节,加大自查力度,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各餐饮单位、职工食堂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内部管理,从食品的采购、运输、加工、销售、贮存的等重点环节严格把关。具体要求如下:

1规范餐饮服务,严禁无证经营。各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的范围经营,食品加工场所的流程和布局要符合卫生要求,严禁无证、超范围经营。

2加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餐饮单位 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要求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餐饮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落实索证索票,强化追踪溯源。餐饮单位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要求做好食品原料的验收及索证,落实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建立健全进货验收台账。严禁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严禁使用劣质食用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餐盒及废弃餐厨油脂,严禁使用索证资料不齐全的乳粉及乳制品作为食品原料。

4、所使用的餐饮具必须严格按照消毒程序做到一人一餐一消毒,明确专人负责,并做好消毒记录。

5、加强直接入口食品和凉菜的卫生管理,所使用的直接入口食品各单位必须自行制做,不得外购(如面皮、熟肉),熟肉制品在外环境存放超过2小时以上应重新加热方可食用。使用的凉菜必须在专用的凉菜间制作,加工过程必须符合凉菜制作的卫生要求。

6、加强冷藏设施的卫生管理,冷藏设施应设定专人管理,做到定期清洗消毒,食品的存放必须做到生熟分开,并有明显的生熟标志,避免食品交叉污染。

7秋季是“四害”繁殖活动的高发期,特别是蟑螂、老鼠,因袭各餐饮单位要高度重视,必须建立“四害”工作组织机构,落实专人负责,加大对“四害”的防治工作,并做好记录。

各餐饮单位、职工食堂必须高度重视,加强管理,把食品卫生工作责任落到实处,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同时我所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基本卫生要求或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坚决予以行政处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单位我们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汉中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年九月六日

 

 

 

 

 

主题词:中秋  国庆  餐饮服务  安全  通知                          

  送:市卫生局                                                 

汉中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室      2010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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