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行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中医药局综合司《关于严禁养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服务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22〕20号)要求,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市民政局对全市养老机构开展了部门联合随机抽查。
截至目前,市支队已全面完成联合检查任务。本次联合检查重点核查养老机构是否规范开展医疗服务、向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人员资质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传染病防治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突发事件应对、从业人员和内部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等。通过检查发现,开展医疗服务的养老机构基本能主动按照《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养老机构传染病防治及依法执业各项工作,能基本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向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均与养老机构签订有医疗服务委托协议,规范各方责任及工作流程等细节。本次联合双随机检查未发现养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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