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健局,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2022年3月,为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严格规范诊疗服务,全市开展了民营医院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卫健局及其执法机构,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以及各类民营医院高度重视,重点突出,主动扛起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监管,多措并举,民营医院诊疗规范化专项整治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对照卫生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相关规定与要求,仍然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需要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为了进一步落实好市政府年度重点任务,持续加强民营医院依法执业行为监管,现就深入开展民营医院专项治理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全市所有民营医院。
二、治理内容
突出治理医疗机构许可设置管理、依法执业、运行管理、传染病防控等四个方面(附件1)。
三、方法步骤
(一)再动员再部署(5月10日前)。召开动员部署视频会和线上培训会,制定公开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组织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和疫情防控责任书。畅通投诉举报电话,推进治理走向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社会法治氛围。
(二)再自查再整改(5月10日至6月10日)。依据《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对标对表开展自查,逐项逐条销号整改,并按照属地卫健部门要求报送整改报告。以整改报告作为信用监管的基础。
(三)再监督再检查(6月20日至9月30日)。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将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法定标准要求的医疗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监督检查全覆盖,违法行为全处罚,处罚信息全公开。
(四)再巩固再提高(10月1日至11月底)。对问题治理销号和案件办理情况全程追踪,视情况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回头看,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取得的新型监管机制成效,提高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认识再提高。加强民营医院监管是市政府2022年度重点任务之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题中之意,政府关切、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各县区卫健局、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民营医院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扛牢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扛牢压实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职责,扛牢压实安全生产“三必管”责任。
(二)安排部署再加强。按照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和医疗服务多元化监管要求,以落实决策部署,推进监管转型,提高监管能力,构建机构自治、行业自律、部门监管、社会监督新机制为着力点,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强化问题导向,强化结果导向,强化舆论导向,进一步健全完善有效畅通的投诉举报机制,营造积极主动公正公平公开的社会共治共建共享氛围。
(三)行政执法再严格。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医院依法执业行为监管,对医院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依纪作出处理。重点对今年3月以来专项整治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回头看,对屡次违规或整改不力的从重从严处罚。将自查整改且成效显著的情况作为随机抽查和医院校验的主要依据。
(四)畅通信息再落实。请各县区卫健局确定专人落实专项治理行动月报告制度,并于每月20日前将附件3和附件4报送至市综合执法支队,由市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汇总报送市卫健委。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报告(含电子版)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市卫健委,抄送市综合执法支队。
市卫健委医政医管科联系人:郝超 电话:2639036
邮箱:yzk706@163.com
市卫健委法规监督科联系人: 翁志斐 电话:2626445
邮箱:932736604@qq.com
市综合执法支队医管科联系人:李娜 电话:2684001
附件:1.专项治理监督检查表
2.专项治理联络员名单
3.专项治理行动月报表
4.专项治理工作台账
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1:
民营医院专项治理监督检查表
医疗机构名称: 地址: 电话: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备注
|
||
是 |
否 |
合理 缺项 |
|||
机构许可设置管理 |
医院名称是否符合规定,使用的标识名称、宣传名称与执业证书登记名称是否一致 |
|
|
|
|
医院实际执业地址与登记地址是否一致 |
|
|
|
|
|
医院实际开设诊疗科目与登记科目是否一致 |
|
|
|
|
|
是否存在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的情形 |
|
|
|
|
|
医院实际开放床位数量是否符合相应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
|
|
|
|
|
医院是否对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相关设备是否可用 |
|
|
|
|
|
依法执业 |
对医院管理部门及内部科室抽查部分在职医务人员档案,查看是否具备相关执业资质,是否存在医务人员挂证、人员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无资质人员执业等情形 |
|
|
|
|
医院是否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 |
|
|
|
|
|
抽查药品、耗材、器械、设备是否在有效期,是否有假药、劣药 |
|
|
|
|
|
毒、麻、精、放等特殊药品的安全管理和使用是否规范到位 |
|
|
|
|
|
医院是否存在以虚假诊断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
|
|
|
|
|
医院是否存在虚构医疗服务、巧立名目、虚构项目等情形 |
|
|
|
|
|
医院服务项目名称与实际开展服务是否一致 |
|
|
|
|
|
医院是否存在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过度用药等问题 |
|
|
|
|
|
病历书写是否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
|
|
|
|
|
医院是否规范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 |
|
|
|
|
|
运行管理 |
医院是否按规定设立或指定分管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的部门 |
|
|
|
|
手术室、血液透析室、新生儿病房、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防控是否符合要求 |
|
|
|
|
|
医疗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等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防控是否符合规范 |
|
|
|
|
|
是否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以及对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进行了实名认证 |
|
|
|
|
|
互联网诊疗话动是否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 |
|
|
|
|
|
医院在院内以及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各种广告宣传推广内容是否符合实际和相关规定 |
|
|
|
|
|
传染病防控 |
预检分诊设置管理是否规范 |
|
|
|
|
抽查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掌握发热患者处置流程,是否存在违规接诊发热患者的情形 |
|
|
|
|
|
医院工作人员是否按要求规范使用防护装备 |
|
|
|
|
|
消毒用品是否按要求配备到指定位置并规范使用 |
|
|
|
|
|
住院患者是否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住院,医院是否规范设置过渡缓冲病房,陪护人员是否相对固定、进行核酸筛查、不随意进出病房 |
|
|
|
|
|
随机抽查医院工作人员是否定期进行核酸检测 |
|
|
|
|
|
消毒及消毒效果监测是否符合要求 |
|
|
|
|
|
医疗废物、污水、危险废物、可回收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 |
|
|
|
|
检查人员: 医院主要负责人: 检查时间:
附件2:
专项治理联络员名单
县区 |
联络员姓名 |
单位 |
联系电话 |
|
|
|
|
备注:请于4月30日12时前报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附件3:
专项治理行动月报表
县区(公章):
是否召开动员部署会 |
培训医疗机构人次 |
签订依法执业承诺书、疫情防控责任书(份) |
检查医院数(个) |
出动人员数(人次) |
检查发现问题线索(条) |
下达监督意见书(份) |
办理案件(件) |
罚没款(元) |
|
|
|
|
|
|
|
|
|
填报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
附件4:
专项治理工作台账
县区(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审核人: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整改进展情况 |
行政处罚情况 (停业、处罚、吊证等) |
处罚信息公开情况 |
适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条款 |
|
|
|
|
|
|
|
汉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7日印发
陕ICP备 2023006616号 | 陕公网安备61070202000097号 | |
电 话:0916-2682313 | E-mail:jds@hanzhong.gov.cn | |
邮 编: 723000 |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康复路52号 | |
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汉中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