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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医疗机构核医学诊疗工作接受省卫计委督导检查
发布时间:2018-06-15 15:04:22  浏览数:785  新闻来源: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科

2018年6月11日,省卫生计生委第四督查组对我市医疗机构核医学诊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我市开展核医学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为汉中市中心医院和汉中3201医院,目前开展的核医学诊疗项目主要为脏器功能测定、放射性核素影像诊断及放射性核素治疗。从检查情况来看,2家医疗机构均取得了省卫计委核发的《放射诊疗许可证》,其开展的核医学诊疗项目与《放射诊疗许可证》相一致;核医学科工作场所在新建、改建过程中均按照《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了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暨竣工验收;能认真贯彻执行放射诊疗、辐射安全的法律法规,制定符合本院实际工作的核医学诊疗质量保证方案,建立了放射性同位素存入、领用、归还登记制度,放射性同位素管理做到了账物相符;放射性废物产生、收集、衰变、出科等环节均有流向可查;工作人员经放射防护及放射卫生法律法规培训取得了相应的上岗资质。

    督导组对我市核医学诊疗工作场所的标准化建设、核医学诊疗工作的规范化开展予以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核医学诊疗告知知情同意书上应增加哺乳期妇女注意事项;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还应进一步完善,若发现放射工作人员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白细胞偏低,应在本院进行复查,并将复查报告单纳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进行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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