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合理规划公共场所的卫生功能用房、配备相应的消毒、保洁设施,避免事后整改难的情况发生,我支队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积极开展预防性监督检查工作。
卫生监督员首先针对经营者提供的新建、改建、扩建施工设计图中的卫生功能用房布局、卫生防护措施和设施等作出初步的审核,随后卫生监督员到达现场,重点对消毒间、布草间、集中空调、洗衣房等卫生功能用房的设置和相关卫生设施的配备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就存在问题与经营者进行沟通交流,最后针对各单位的实际情况下达《公共场所预防性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单位严格按照卫生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施工。
近两年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支队对30余家大型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开展了预防性监督检查,通过卫生监督的提前介入,不但使经营者少走许多弯路,也把可能影响人体健康的环境因素和可能产生的不卫生问题控制在修建过程中,同时也为以后的日常监督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陕ICP备 2023006616号 | 陕公网安备61070202000097号 | |
电 话:0916-2682313 | E-mail:jds@hanzhong.gov.cn | |
邮 编: 723000 |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康复路52号 | |
Copyright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汉中市卫生健康综合执法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