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后,宝鸡陈仓区纪委牵头,联合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分五个组,对镇街、区级部门和基层站所、服务窗口共计145个单位的廉洁过节、纪律作风、公车封存等情况进行了三轮检查,并对督察情况进行实名通报,其中包括:2月25日至2月26日检查发现2 个单位的 2 名干部上班期间玩手机、1 名干部办公桌上摆放零食。(4月2日《华商报》)
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反四风、转作风,无疑深受广大老百姓的拥戴,而过往那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形也在不知不觉中有所改善。这样力度空前、不放过任何细节的“较真”精神在宝鸡陈仓区纪委的日常监管中同样得到了生动体现。
从被通报的单位和个人的违纪情节描述中,我们看到了各种“小事情”——有迟到、脱岗的,有工作期间上淘宝、听音乐、玩游戏的,值班电话无人接听的,甚至还有人就因在办公桌上摆放了零食而遭通报的。话说到这里,有人提意见了,凡事过犹不及,这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嘛,你看人家不就是桌上放了点零食,又没吃,何至于这么上纲上线,也太不近人情了吧?
事情果真如此吗?在笔者看来,这样“严苛”的做法其实并无不妥。公职人员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其一言一行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也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换句话讲,叫做“民生无小事”。而正是这样的特点决定了,公职人员的综合素质必须过硬、时刻经得起检验,这其中当然包括了组织纪律性。迟到早退串岗等等,看上去芝麻绿豆,却在不知不觉中向人民群众展现出一种姿态——严格自律、一心为民,还是自由散漫、高人一等?对于违规违纪者,纪检人员看得到,而在日常办公活动中,群众的眼睛也是雪亮的。
具体到“办公桌放零食被通报”这事,检查之时没吃可能是真,但这并不代表他在其他工作时间没吃。此外,办公桌是用来办公的,放上零食,无论吃与没吃,都向前来办事的人传递了一种暗示——“这位干部可能在办公场所吃东西”,而即使这只是误解,其产生的影响依然是不好的、负面的。
综上所述,小处可以见大、积少而能成多。日常工作中“不拘小节”看似无伤大雅,而无数个“小节”汇聚在一起,就事关党性、宗旨,事关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依赖。公职人员既然姓“公”,是人民“公仆”,就不能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就有义务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模范遵守工作纪律,时刻学会谨言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