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起,我所根据市卫计局“卫生监督百日会战”工作安排,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中心城区范围内的公共场所“四小”行业(小美容美发、小旅店、小浴室、小歌舞厅)进行督导检查,重点对公共场所“四小”行业亮证经营、人员持证上岗、卫生管理制度、消毒保洁设施配备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辖区卫生监督所,要求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截至目前,共计开展督导检查24次,检查公共场所“四小”行业经营单位97家,向汉台区、南郑县卫生监督所下发《稽查意见书》14份。
通过对中心城区公共场所“四小”行业的全面督导检查,督促辖区卫生监督机构进一步加大治理工作力度,规范四小行业经营。我所将持续进行这一检查工作,确保达到国卫复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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